意见信箱
欢迎您使用本信箱,为维护陈情人及被陈情人权益,避免浪费行政资源,请您务必填具真实姓名及联络方式作为受理依据。
- 若您现在陈情案件之内容,属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相关事项者,新北市境内请速拨打「1999」,外县市请拨886-2-29603456分机1300。
- 若经查证资料明显不完整或资料不全、不实,或不符合「行政程序法」规定者,将不予处理。您所填写的资料依个人资料保护法及相关规定,不对外公开或作为其它用途,仅提供承办单位业务使用。
- 案件确定成立后,原则上办理期限为7个工作天(不含周六、周日及例假日),办理机关得依案情复杂程度办理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