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第2季碧潭风景区街头艺人从事艺文活动申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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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第2季碧潭风景区街头艺人从事艺文活动申请公告
申请方式:填写申请表後将正本寄至碧潭管理站(新店区新店路159号4楼)
申请期间:110年2月5日至3月5日止
申请限制:持有新北市街头艺人许可证( 109.6.30及109.12.31到期者,视同有效证件)
联络电话: (02)2960-3456分机4152,谢先生
备注:申请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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