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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观光局委外办理「112年旅行业经理人训练」即日起受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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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部观光局已委外办理112年旅行业经理人训练报名及後续作业,如有相关疑问,请迳洽各代训单位(详下方附件),亦可至本局行政资讯网下载
报名方式:符合旅行业管理规则第15条规定之申请对象,应亲临、邮寄、扫描或传真等相关资料向各代训单位完成报名作业。
报名参训对象:
1.大专以上学校毕业或高等考试及格,曾任旅行业代表人2年以上者。
2.大专以上学校毕业或高等考试及格,曾任海陆空客运业务单位主管3年以上者。
3.大专以上学校毕业或高等考试及格,曾任旅行业专任职员4年或领队、导游6年以上者。
4.高级中等学校毕业或普通考试及格或2年制专科学校、3年制专科学校、大学肄业或5年制专科学校规定学分3分之2以上及格,曾任旅行业代表人4年或专任职员6年或领队、导游8年以上者。
5.曾任旅行业专任职员10年以上者。
6.大专以上学校毕业或高等考试及格,曾在国内外大专院校主讲观光专业课程2年以上者。
7.大专以上学校毕业或高等考试及格,曾任观光行政机关业务部门专任职员3年以上或高级中等学校毕业曾任观光行政机关或旅行商业同业公会业务部门专任职员5年以上者。
8.符合第2至4款之大专以上学校或高级中等学校观光科系毕业者,得按其应具备之年资减少1年。
二、依政府资讯公开法、档案法相关规定,查询个人旅行业经历年资需以书面申请「旅行业从业人员经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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