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信箱
歡迎您使用本信箱,為維護陳情人及被陳情人權益,避免浪費行政資源,請您務必填具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作為受理依據。
- 本信箱僅受理與觀光相關之意見反映,其它事項請洽新北市政府1999市民專線(新北市境內)或撥打 02-29603456 分機 1300(外縣市來電)。
- 若經查證資料明顯不完整或資料不全、不實,或不符合「行政程序法」規定者,將不予處理。您所填寫的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不對外公開或作為其它用途,僅提供承辦單位業務使用。
- 案件確定成立後,原則上辦理期限為7個工作天(不含週六、週日及例假日),辦理機關得依案情複雜程度辦理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