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第1季碧潭風景區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申請公告
定位點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後將正本寄至碧潭管理站(新店區新店路159號4樓)
申請期間:109年11月5日至12月5日止
申請限制:持有新北市街頭藝人許可證
聯絡電話: (02)2960-3456分機4152,謝先生
備註:申請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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