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第4季碧潭風景區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申請公告
定位點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後將資料以下列其中一種方式回傳:
1.紙本郵寄至碧潭管理站(新店區新店路159號4樓)
2.傳真至(02)2914-4929
3.寄送電子檔至ag5920@ntpc.gov.tw
申請期間:110年8月11日至9月11日止
申請限制:持有北北基街頭藝人許可證
聯絡電話:(02)2960-3456 分機4152 謝先生
備註:申請表如附件
最後更新日期:2021/08/17 為提供您更穩定的瀏覽品質與網站體驗,建議使用其他瀏覽器軟體 Google Chrome、Firefox、Safa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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