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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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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11-25

發佈日期: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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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依據交通部113年11月20日交路字第1135016137 號函辦理。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行上路係屬違規。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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