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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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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8-08

發佈日期: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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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請本府各機關單位應依「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第3點規定,提供內部申訴管道予派駐勞工,並公告於機關網站及工作場所顯著之處,以維護勞務承攬人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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